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规则
(试行)
本规则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 储量分类》( GB/T17766-2020 ) 和矿产储量报告国际标准 委员会(CRIRSCO) 《勘查靶区、勘查结果、矿产资源量和 矿产储量公开报告国际模板》(2019 年版) 制定。
1 前言
1.1 本规则是中国资本市场报告勘查靶区、勘查结 果、资源量和储量的最低要求。
1.2 本规则包括正文文本,表 1 勘查结果、资源量和 储量估算与评价工作对照检查表,附录 1 胜任人同意书, 附录 2 合规性声明,附录 3 技术报告编写指南。
1.3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是全国性矿产资源储量行 业自律管理组织,有纪律处分权力,包括暂停或开除某个 会员资格的权利。同时是制修订中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 报告规则》协调机制的日常机构。
1.4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明确矿产资源储量专业委 员会(以下简称储量专委会) 发展和管理矿产资源储量专 业会员。本规则对储量专委会矿产资源储量专业会员具有
约束力。
2 制定原则
2.1 制定和应用本规则的主要原则是透明性、实质 性、胜任性。
透明性: 要求向公开报告的读者提供充足的信息,所 提供的信息要清晰没有歧义,使其能够正确理解报告内容 而不被误导。
实质性: 要求公开报告中应包含投资者、潜在投资者 及其专业顾问合理需求,并期望在一个公开报告中能够获 得的所有合理相关信息, 以便对所报告的勘查靶区、勘查 结果、资源量和储量做出合理的、适度的判断。
胜任性: 要求依据具有相应工作能力、愿意承担相应 责任的专业人员(即胜任人) 的工作成果(如技术报告) 准备公开报告。胜任人要有相应的教育背景、相关的工作 经验和能力,遵守所在行业协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 范。
3 适用范围
3.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资本市场报 告涉及到固体矿产的勘查靶区、勘查结果、资源量和储 量。也推荐和鼓励用于其它目的勘查靶区、勘查结果、资 源量和储量的估算、评估和报告。
3.2 本规则适用于 6.2 条所定义的矿产资源范围。
4 胜任人
4.1 胜任人:是指具备储量专委会的高级会员和资深 会员资格, 或具备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认定的海外 “认可的专业机构”的会员资格,且具有矿产勘查、资源 储量估算或评估、矿山建设、矿产开采、矿业项目评价等 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2 能力要求:
( 1 ) 高等教育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
(2) 在矿产勘查、资源量、储量估算或评估、矿山建 设、矿产开采、矿业项目评价等相关领域具有 10 年以上工 作经验,并独立主持过与资源量、储量相关的技术工作。
(3) 拥有至少 5 年与所涉矿化类型或矿床类型及所从 事工作相关工作经验, 且现仍从事所涉矿化类型或矿床类 型的相关工作。
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团队合作精神, 没有不良信 誉记录。
4.3 若胜任人负责编制勘查靶区或勘查结果报告, 则其 相关经验必须是在勘查领域。
4.4 若胜任人进行资源量估算或评估,或监督资源量估 算或评估,则相关工作经验必须是在资源量的估算、评估 和评价方面。
4.5 若胜任人进行储量估算或监督储量估算,则相关工 作经验必须是在储量的估算、评估、评价及经济开采方
面。
5 报告类型及责任划分
5.1 技术报告:是为公开报告提供勘查靶区、勘查结 果、资源量、储量估算及相关基础信息的报告。
本规则表 1 是报告勘查结果、估算资源量、储量, 以 及编写技术报告、评估矿业项目应考虑的内容清单。
5.2 技术报告编制原则。表 1 以摘要的方式,规定了 胜任人在编制技术报告时应考虑的各项信息内容。胜任人 要对表 1 中所要求开展的各项信息,按照“如果没有,为 什么没有”的要求逐项说明,如果没有某项信息或未曾开 展与之对应的某项工作, 必须说明原因。
5.3 技术报告责任。技术报告及相关信息必须由一位 或几位胜任人准备、或在其指导下准备并签字。多位胜任 人签字的报告中, 除非另有说明, 第一签字人负主要责 任。技术报告及支持性文件和信息必须客观地陈述所报告 的勘查靶区和勘查结果、资源量、储量。
5.4 公开报告:是指为了向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及其顾 问提供勘查结果、资源量、储量方面的信息而编制的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上市融资、年度和季度报告、新 闻发布、信息备忘录、技术文章、网站发布和公开展示等 提供勘查靶区、勘查结果、资源量或储量信息。
公司若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资本市场发布公开报告,其报告标准可能不同于本规则。此类公开报告应予声明,并 提醒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及其顾问意。储量专委会会员 在其他资本市场发布公开报告时, 应遵循其要求。
本规则尽管已涵盖了资本市场公开报告中可能遇到的 大多数情况,但仍可能有遗漏。在此情况下,使用本规则 和根据本规则编制报告的人员应严格遵从本规则确定的 “三原则”。
5.5 公开报告的责任。公司发布的勘查靶区、勘查结 果、资源量、储量的公开报告, 由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承担 责任。任何公开报告必须基于并合理反映胜任人准备的或 在其指导下准备的技术报告及支持性文件和信息。
公司发布公开报告时,要同时发布所有胜任人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必须包括公开报告发布公司与胜任人之间的 关系,如胜任人是否为其在职员工,如果不是,要报告胜 任人的所在机构,及所在机构与发布公司之间的关系。胜 任人与公开报告发布公司及其相关方之间的任何关系都要 披露。
公司发布公开报告前,要征得胜任人对公开报告形式 和内容的书面同意。
若公司重新发布以往经胜任人书面同意的信息, 必须 说明原报告名称、发布日期、负责原报告的胜任人姓名, 并说明原报告的查询途径和信息, 以便公众查阅。当公司重新发布的信息对以往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时,应由胜任 人再次书面同意。
全文下载阅读: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规则(试行).pdf
电话: 0451-51158286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8号 邮箱:hljkylhh@163.com
Copyright ©2025 黑龙江省矿业联合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2022008165号-1